關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逃匿_離婚糾紛
經典考題:關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逃匿、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序,下列哪1說法是正確的?2012年卷238題,單選①
A.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潛逃,通緝1年后不能到案的,依照《刑法》規
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,公安機關可以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
B.在A選項所列情形下,檢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
C.沒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申請,由犯罪地的基層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D.沒收違法所得案件審理中,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獲的,法院應當中止審理
①B!缎淌略V訟法》298條 1、2款規定:“對于貪污賄賂犯罪、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犯罪
案件,犯罪嫌疑人,被告人逃匿,在通緝1年后不能到案,或者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,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,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。公安機關認為有前款規定情形的,應當寫出沒收違法所得意見書,移送人民檢察院!币虼,公安機關“應當”寫違法所得意見書,而非“可以”,故A項錯誤;檢察機關“可以”提出申請,故B項正確!缎淌略V訟法》 299條1款規定,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,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。故C項錯誤!缎淌略V訟法》301條1款規定,在審理過程中,在逃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動投案或者被抓獲的,人民法院應當終止審理。故 D 項錯誤。